
2023-04-17 02:16:38
青海日报 2023-04-17 02:16:38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问:我省重点救助对象可以享受哪些门诊待遇?
答:1.普通门诊。特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普通门诊政策规定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按100%给予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360元。
2.门诊慢性病特殊病。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给予医疗救助。其中:特困人员按100%救助,其他重点救助对象按90%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1万元。
3.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在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购买使用特殊药品的医疗费用,按特殊药品政策规定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按住院救助政策救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救助与医疗保险特殊药品救助政策有交叉时,执行医疗保险特殊药品救助政策。医疗保险特殊药品门诊救助与住院救助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青海日报》(2023年04月17日 第6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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