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4-05 11:01:47
法师兄 2023-04-05 11: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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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双罚制或者单罚制的单位犯罪中,法定代表人可能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被要求承担刑事责任在单位犯罪中,法定代表人往往是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所谓单位犯罪,是指“公司、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根据大陆《刑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由此可见,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实行的是以“双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即在单位实施了犯罪而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一般既处罚单位,又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但在《刑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规定时,有些单位犯罪可以不适用前述双罚制的规定(比如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